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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前往歐洲旅遊、遊學的民眾請注意,
從10月1日起,要申請可以自由進出歐洲25個簽約國家的申根簽證時,
至少要附上自己向保險公司投保的3萬歐元的醫療保險證明,才得以完成申請手續。
近日法國、德國、丹麥等歐盟國家紛紛發出聲明,
提醒民眾若要申請申根簽證,必須根據申根簽證條例第15條規定,
於申請簽證時提供有效且符合規定的醫療保險證明,
而且保障內容必須包含緊急醫療救護、緊急醫院治療、醫療遣送或遺體運送等,
保額則至少需要3萬歐元,保險期則需涵蓋申請者預計停留於申根會員國境內的期間。

華南產險張鳴文副總經理表示,目前並非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有提供符合規定的保險,
以華南產險商品來說,民眾可以選擇投保「旅行綜合保險-申根專案」,
內容含有傷害醫療、海外突發疾病醫療、海外急難救助等附加條款,
不僅符合規定,同時,也可將海外旅行的意外傷害、突發疾病醫療等風險一次補足,
並同時享有醫療轉送、安排親人前往訪視與子女返國等急難救助。

他補充,畢竟海外旅遊,最擔心的還是突發狀況的發生,
如果一不小心意外骨折、受傷,或是得了急性腸胃炎等突發疾病,
醫療費用可能幾千、甚至上萬元,
因此,有必要事先做好保險規劃以備不時之需。
(轉載自2010-10-04 工商時報 陳桂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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