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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爭取其他國家免簽證待遇再添一樁。
外交部今天(2日)表示,斐濟政府已正式同意,
即日起持中華民國護照者,若護照效期6個月以上,
並出示回程機票及可證明訪斐目的等資料,
給予停留期限4個月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待遇。

外交部2日上午發布新聞稿,針對斐濟政府此一決定表示歡迎,
並相信此一簽證便利措施將有助增加台灣民眾前往斐濟旅遊、探親、商務及考察意願,
更進一步促進兩國人民往來,加強雙方實質關係。
外交部統計每年台灣約有2千人前往斐濟觀光。

外交部並指出,馬英九總統上任後,即秉持「活路外交」理念,
其中爭取台灣民眾赴他國免簽證待遇即為重點之一。
這次斐濟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,即是推動活路外交的重要成果之一,
外交部將繼續努力,爭取更多旅遊便利。

斐濟群島共和國(Republic of the Fiji Islands)位於南太平洋,
擁有美麗的珊瑚礁景觀,積極推廣觀光。
斐濟雖與台灣無邦交,但台灣在斐濟設有商務代表團,當地人口約有83萬人。
(時間:2010/10/2 撰稿‧編輯:邱莉苓   新聞引據: 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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